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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奖多与企业经济效益和员工个人绩效挂钩,而绩效考核结果往往在次年发布。因此,我公司一般都是年底前将奖金总额预提出来,次年再兑现发放。在这种情况下,这笔预提的奖金如何在汇算清缴时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第二条规定:企业在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向员工实际支付的已预提汇缴年度工资薪金,准予在汇缴年度按规定扣除。
2022年12月A公司预提当年绩效奖金100万元。
如果A公司将100万元绩效奖金在2023年4月全部发放给员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文件规定,上述100万元绩效奖金,在2022年度汇算清缴时允许扣除。
企业跨年度发放的奖金(含工资薪金),必须已在汇算清缴年度预提,且已预提汇算清缴年度的奖金(含工资薪金),必须在汇算清缴结束前实际发放给员工。否则,汇算清缴年度不能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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