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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国家税务总局又发布了征管细则
2022年第5号公告
5号公告有哪些政策要点?
快来一起学习吧!
小微企业是指符合财政部、税务总局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企业,若企业设立不具备法人资格分支机构,可通过以上合计数判断是否符合条件。
♦税收优惠享受
无论按查账征收方式或核定征收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均可按照相关政策规定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享受政策时无需备案
小微企业在预缴和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均可享受优惠政策,享受政策时无需备案,通过填写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相关栏次,即可享受。预缴时,资产总额、从业人数、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指标,暂按当年度截至本期预缴申报所属期末的情况进行判断。
♦在年度中间预缴企业所得税时
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企业,在年度中间预缴企业所得税时,按照相关政策标准判断符合小微企业条件的,应按照截至本期预缴申报所属期末的累计情况,计算减免税额。
♦注意
当年度此前期间如因不符合小微企业条件而多预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可在以后季度应预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中抵减。预缴时享受了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但在汇算清缴时发现不符合相关政策标准的,应当按照规定补缴企业所得税税款。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统一实行按季度预缴, 若您是按月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的企业,请参照以上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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