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31 苹果版本:8.7.31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上海市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纳税期限延长至6月30日!

来源: 上海税务 编辑:苏米亚 2022/05/20 16:52:37  字体:

快讯!上海市2021年度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纳税期限延长至6月30日!原文如下:

上海市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纳税期限延长至6月30日!


尊敬的纳税人:

  为全力配合做好本市疫情防控工作,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便利纳税人办理2021年度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事宜,现将延长2021年度本市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纳税期限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本市居民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将2021年度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纳税期限延长至6月30日。

  二、纳税人受疫情影响,在2022年6月30日前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仍有困难的,可以依法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延期申报。纳税人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务行政许可”—“对纳税人延期申报核准”)办理延期申报手续。

  三、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本市总机构在外省市设立的分支机构,因本市总机构延长申报纳税期限,在当地无法按期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的,可以在当地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纳税期限内向分支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延期申报。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2022年5月20日


完成2022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推荐网校课程《2022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实操综合班》,2022年全报表填报、后期调整、自查工具、赠21年填报课程,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税务局提醒:20条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填报事项!

9个问答了解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常见热点问题!

实务学习指南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