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31 苹果版本:8.7.31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什么是“对开发票”行为?五个税务风险要注意!

来源: 郝老师说会计 编辑:奶黄包 2023/09/21 17:28:10  字体:

一、对开发票

对开发票,指的是销售出去的货物由于各种原因发生了销售退回,本来按照规定是需要开具红字发票,但是嫌麻烦,让购货企业开具一份正数的销售发票给原来的销售方,将退货看作是对销货方的一种重新销售了。

以上做法是不符合税法规定的!

二、五个风险要注意

风险一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中有规定,企业如果发生销货退回行为,应按规定开具红字发票,如果不按规定开具红字发票,重开发票的增值税额将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减,因此将会被重复计税,增加税收负担。

风险二

纳税人如果未能按规定开具红字发票,税务机关在有足够证据的情况下,可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10000元以下的罚款。

风险三

没有货物往来的发票对开可能被视为虚开发票。

风险四

“对开发票”还会让企业多缴纳印花税而增加税收负担。

风险五

虚增了销售收入,导致多扣除了业务招待费、广告费、福利费等,影响到企业所得税。

三、税务提示

1、依法合规开具发票,是目前仍重视“以票控税”时代财务人员必须重视的会计基础工作。

2、做好账、开好票、报好税,你好、我好、她也好。

更多推荐:

实务会员 会计培训 财税政策

个人所得税最新税率表来了,建议收藏打印!

零基础小白什么时候学习实操呢?

实务学习指南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