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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进一步减轻纳税人负担,优化执法方式,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的公告》,对申报表进行了进一步简化,《公告》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简化后的新版报表有什么不一样呢?一张图告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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