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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心税务新闻的朋友可能都听说了,8月30日,税务总局曝光了5起虚开增值税发票违法犯罪案件。今天,我们就来聊一聊这几起案件。
各位都知道,我国税收征管最大特点之一是以票控税,纳税人要想增值税进项抵扣,前提是必须取得合法的扣税凭证。怎么取得呢?大部分人循规蹈矩遵纪守法,老老实实在交易活动中拿到上游开来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是有些人却动起歪脑筋,走的是旁门左道:虚开。
为什么要虚开呢?因为下游单位有了进项税票就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可以少上税。按理说,虚开的那个单位(我们就叫他虚开方)是不能逃税的,但是,虚开方多数很可能是个“影子公司”,票开出去,好处费收进来,但压根就没想报税上税,之后溜之大吉。
下面我先结合曝光的案件,给大家揭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常见的一些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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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1.利用空余开票额度虚开。
2.有货虚开。
3.票货不一致虚开。
4.票货分离虚开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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