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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2016年《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发布,对于增值税明细科目有所增加,与此同时,增值税进项额抵扣的权利也进一步得到确定,企业纳税人应准确把握进行税额的抵扣范围,以免由于错误的处理而造成税务机关的查处,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针对人群: 企业报税人员以及想要了解增值税事项的财务人员。
直播时间: 2月15日 19:00——20:00
主讲老师:王京梁
老师介绍:
经济学博士,教授,中国注册税务师,河北省税务学会理事,河北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常务理事,河北财税法研究会常务理事,河北仁达普华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河北红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总经理,长期从事税收理论的教学、研究工作以及税务代理、税收筹划实际工作,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在税收筹划领域颇有建树,尤其对工资和一次性奖金的筹划有独到见解。著有《税务会计》、《中国税制》、《税法》、《税务管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最新政策解读及实务案例分析》等23部教材、著作,在中国税务报、财政监督等刊物发表论文30余篇。长期应邀在北京、上海、天津、河北、山东、河南、吉林、辽宁、广西、新疆、陕西等地培训。
课程内容:
1.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概念;
2.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程序;
3.增值税抵扣原理及抵扣政策;
(1)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
(2)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3)进项税额的认证时限;
(4)进项税额的抵扣时限;
(5)滞留票;
4.自产自用(委托加工)产品用于赠送的进项税额处理;
5.将自产的货物(委托加工)用于简易征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个人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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