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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如今互联网已经深入我们每个人的生活,微信更是成为人们最为常用的网络交际软件之一,微信红包、微信转账越来越常见,甚至成为十分盛行的一种收款方式。微信红包的涉税处理,看这篇!你想知道的全都有~
1.企业给员工发微信红包
与任职受雇有关,按“工资、薪金所得”,适用3-45%的超额累进税率,由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企业派发给其他单位个人的中奖性质的红包
按“偶然所得”代扣个税,税率20%,由派发红包的企业代扣代缴,可以按规定在税前扣除。
企业派发红包委托第三方发红包由外包支付方代扣个税。
3.企业派发的且用于购买该企业商品(产品)或服务的非现金网络红包
属于企业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折扣、折让(不区分是否发放给本单位员工),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包括各种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以及个人因购买该企业商品或服务达到一定额度而取得企业返还的现金网络红包。
4.个人之间派发的现金网络红包
不属于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应税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例如老板个人发给员工的现金红包、亲戚朋友之间派发的现金红包。
现在科学技术迅猛的发展第三方支付工具成为“主力军”,现在一部手机在手,走遍全天下,支付宝、微信支付工具的兴起给会计人员也带来了新的“挑战”,支付宝、微信收款如何账务处理?怎么避免税务风险呢?快和我们网校的老师一起来学习吧!点击了解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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