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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为进一步规范增值税管理,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修订优化了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流程。47号公告自2016年8月1日起施行。
以下我们通过解读47号公告,对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新流程做一个梳理,同时向大家提示其中的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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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一、修订红字发票开具流程的原因
二、什么情形下可以开具红字发票
三、开具红字发票如何具体操作
四、纳税人开具红字发票注意事项
纳税人开具红字发票一定要求是在业务真实需要的基础上进行。纳税人需要加强合规性管理,要保留原始合同,购销双方的协议、出入库单、退库单、运费发票等证明开具红字发票业务的真实性原始资料,以备税务机关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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