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及时接收最新考试资讯及
备考信息
经营者集中是指企业通过合并、收购、联营等方式,使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在资产、业务、管理等方面形成统一控制的行为。这种行为在市场经济中较为常见,但因其可能影响市场竞争结构,故受到各国反垄断法的严格监管。经营者集中主要分为以下三种情形:
第一种情形是合并。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通过法律程序,合并为一个企业,原企业的资产、负债、业务等全部转移至新企业。合并可以是吸收合并,即一个企业吸收其他企业,被吸收企业解散;也可以是新设合并,即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合并设立一个新的企业。
第二种情形是取得控制权。取得控制权是指一个企业通过购买股份、签订协议等方式,对另一个企业实现控制。这种控制可以是直接的,也可以是间接的。直接控制是指直接持有被控制企业的股份达到一定比例,间接控制是指通过控制其他企业,进而控制目标企业。
第三种情形是联营。联营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为了共同的经济利益,通过签订协议,共同投资、经营某项业务。联营可以是长期的,也可以是短期的,但其目的都是为了实现资源共享、风险共担。
经营者集中可能对市场竞争产生正面或负面的影响。正面影响包括提高市场效率、促进技术创新和资源整合等。负面影响则可能包括减少市场上的竞争者数量,导致市场集中度提高,进而可能损害消费者利益和抑制创新。
经营者集中需要向哪些机构申报?经营者集中通常需要向所在国家或地区的反垄断监管机构申报。例如,在中国,经营者集中需要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SAMR)申报;在欧盟,需要向欧盟委员会申报。申报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因国家和地区而异。
经营者集中未依法申报会面临哪些法律风险?经营者集中未依法申报可能会面临严重的法律风险,包括罚款、强制解散集中行为、恢复原状等。此外,未依法申报的经营者集中还可能被认定为无效,导致企业面临经济损失和声誉损害。因此,企业在进行经营者集中时,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合法合规。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下一篇:外汇管理条例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