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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企业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中,其他应收款是一个重要的科目。
它涵盖了除应收账款之外的各类应收款项,如备用金、押金、员工借款等。这些款项虽然性质不同,但在会计处理上同样需要关注其回收风险。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对于存在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企业应当评估其预期信用损失并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具体到其他应收款,是否需要计提坏账准备取决于多个因素:
1. 款项的性质:某些类型的其他应收款(如押金)通常具有较高的回收可能性,而员工借款或长期未收回的款项则可能面临较大的回收风险。
2. 企业的内部政策:公司管理层可以根据历史数据和行业经验制定具体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3. 宏观经济环境:经济形势的变化也会影响企业的资金回收情况。例如,在经济衰退期,企业可能会更加谨慎地对待每一笔应收款项。
因此,企业在处理其他应收款时,必须综合考虑上述因素,合理评估预期信用损失,并据此作出相应的会计处理。
答:确定坏账准备计提比例需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分析。企业可以参考同行业的平均标准,同时结合自身的经营状况和历史数据来设定合理的比例。此外,还可以通过定期审查和调整计提比例,确保其与实际风险相匹配。
其他应收款中的备用金是否需要计提坏账准备?答:备用金通常是短期且周转较快的资金,如果管理得当,一般不需要计提坏账准备。但如果出现长期未归还的情况,则应重新评估其风险,并考虑是否需要计提坏账准备。
在宏观经济不稳定的情况下,企业应如何应对其他应收款的风险?答:在宏观经济不稳定时,企业应加强对应收款项的监控,及时跟踪每笔款项的状态。对于高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可以采取提前催收、签订还款协议等措施降低风险。同时,适当提高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以应对潜在的信用损失。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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