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及时接收最新考试资讯及
备考信息
在财务会计中,出售材料的收入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记入相应的会计科目。
通常情况下,企业出售生产过程中剩余或不再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等,这类收入应记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这是因为这些材料并非企业的主营业务产品,其销售行为不属于企业的主要经营活动。假设某制造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了部分多余的原材料,决定将其出售给另一家公司。假设出售价格为10,000元,增值税率为13%,则相关账务处理如下:
1. 确认销售收入:
借:银行存款 11,3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300
2. 结转销售成本:
借:其他业务成本 8,000
贷:原材料 8,000
通过这样的账务处理,企业能够清晰地记录和反映出售材料所带来的收入及成本,确保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答:出售材料收入属于非主营业务收入,不会直接影响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收入是指企业从事主要经营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制造业的产成品销售、服务业的服务收费等。而材料销售收入则归类于其他业务收入,用于反映企业除主营业务外的其他经济活动。
如何区分主营业务与其他业务收入?答:区分主营业务与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依据企业的经营范围和业务性质。主营业务是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中最核心的部分,具有稳定性和持续性;其他业务则是指那些不经常发生且与主营业务无关的经济活动。例如,制造业企业的主营业务是生产和销售产品,而出租闲置厂房或出售废旧设备则属于其他业务。
出售材料收入对所得税有何影响?答:出售材料收入作为企业的营业收入之一,会增加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进而影响所得税的计算。根据现行税法规定,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需将所有收入减去相应的成本、费用和损失后得出。因此,出售材料收入及其对应的成本会在所得税申报表中体现,并最终影响企业所需缴纳的所得税金额。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上一篇:借贷记账法的特点是什么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