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及时接收最新考试资讯及
备考信息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了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
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和中国会计准则(CAS),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主要采用两种模式:成本模式和公允价值模式。企业在选择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模式时,需考虑多方面因素。
首先是市场的活跃程度。如果房地产市场较为成熟且透明,公允价值模式更能准确反映资产的真实价值;反之,在市场不活跃的情况下,成本模式可能是更为稳妥的选择。
其次是企业的风险管理策略。使用公允价值模式可能会导致利润表中出现较大波动,这对一些追求稳定收益的企业来说是一个挑战。因此,管理层需要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并据此选择合适的计量模式。
最后,监管环境也会影响计量模式的选择。不同国家和地区对于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处理规定有所不同,企业应遵循当地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财务报表的合规性和一致性。
答:投资性房地产的初始计量一般以取得时的实际成本为准,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及其他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支出。对于自行建造的投资性房地产,则以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作为入账价值。
公允价值模式下的公允价值如何确定?答:公允价值通常通过参考活跃市场上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来确定。若无活跃市场,则可以采用估值技术,如现金流折现模型等。此外,还需考虑地理位置、物业类型、租赁合同条款等因素对公允价值的影响。
从成本模式转换为公允价值模式是否可行?答:根据会计准则,一旦选择了某一计量模式,原则上不允许随意变更。但在特定条件下,例如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因不可抗力导致原计量模式不再适用时,企业可以在满足一定条件后申请变更计量模式。变更时需进行全面评估,并按规定程序报批。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下一篇:资产减值的概述是什么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