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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同一控制下的应税合并中,涉及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处于同一最终控制方的控制之下。
这种控制并非暂时性的,而是持续存在一段时间。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如果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则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同一控制下进行应税合并时,会计处理遵循“<账面价值>”原则,而非公允价值。这意味着,被合并方的资产和负债应按其原账面价值入账,而不是按合并日的市场价值。此外,合并过程中产生的任何商誉或负商誉,通常不予确认。
从税务角度来看,同一控制下的应税合并虽然不会立即产生所得税费用,但可能会对未来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产生影响。例如,若合并后的公司未来出售某些资产,这些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其出售价格之间的差异将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此外,同一控制下的应税合并还可能涉及到增值税、印花税等其他税费的处理。企业需要仔细评估合并对各项税费的影响,并确保合规申报。
答:要判断是否属于同一控制下的应税合并,关键在于确认合并前后的控制权是否由同一方或相同多方持有,并且这种控制不是暂时性的。可以通过审查股东结构、董事会决议等文件来确定控制权的归属。
同一控制下的应税合并对资产负债表有何影响?答:同一控制下的应税合并不会改变被合并方的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因此,合并后的资产负债表中,被合并方的资产和负债将继续以原账面价值列示,不会因合并而调整为公允价值。
同一控制下的应税合并在税务上有哪些注意事项?答:同一控制下的应税合并虽然不会立即产生所得税费用,但企业仍需关注未来可能的税务影响,如资产处置时的应纳税所得额变化。此外,还需注意增值税、印花税等其他税费的合规处理,确保所有税务事项都得到妥善管理。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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