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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非全日制用工的薪酬、社保和个税有何明确规定?
【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和受雇单位签订的是“劳动合同”而非“劳务合同”,其提供的服务是因为和用人单位存在雇佣关系而发生的,应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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