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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采购材料,已验收、已付款、但未取得增值税抵扣凭证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回答:
借:工程施工一一合同成本(原材料) 不含税价
应交税费一一待认证进项税额(按未来可抵扣的增值税额)
货:银行存款
取得相关增值税抵扣税凭证并经认证后:
借:应交税费一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货:应交税费一一待认证进项税额
(点击图片即可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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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法胜老师:现就职青岛某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财税咨询、企业财税顾问,高级会计师、审计师。从事财务工作30余年,就职会计师事务所之前在施工类央企EPC工程项目财务经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公司财务经理、某国企重工企业财务总监。实战经验丰富,从业阅历广泛,一直致力于建筑施工行业涉税统筹和税法研究、熟练掌握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实务处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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