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及时接收最新考试资讯及
备考信息
问题:1月份已开具带税率的发票,跨月不能作废,还可以享受免税吗?
回答:
可以。但是需注意发票的处理:冲红后,重新开具税率处显示“免税”的发票。
【政策依据】
三、纳税人按照8号公告和9号公告有关规定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当开具对应红字发票或者作废原发票,再按 规定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并开具普通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4号.
(点击图片即可报名)
还想学习更多财税知识吗?快来看胡静宏老师讲解的手把手教你编制财务报表吧!
胡静宏老师:注册会计师、全国财税实战专家,历任某大型企业税务经理、财务经理、具有丰富的财务工作经验。现兼任多家大型企业财税顾问、培训讲师。擅于深入浅出,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授出财务的深奥理论,把各种财务知识的内在联系层层剥离,给学员带来巨大冲击,使学员可以迅速地将培训内容转化为工作技能。
本课程结合大量的案例,手把手的教您怎样编制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并加强你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分析和判断的实际应用能力!
更多各行业的晋升经验,税务知识,账务处理,天天可看免费直播(听直播,立领代金券,最高可领100元!),惊喜多多!尽在正保会计网校-开放课堂,点击进入了解更多>>
上一篇:用不完的专项资金怎么处理?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