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及时接收最新考试资讯及
备考信息
【问题】
集团公司将中标项目由下属工程公司施工,该如何开具增值税发票和纳税?
【回答】
2017年4月20日第11号文件规定:建筑企业与发包方签订建筑合同后,以内部授权或者三方协议等方式,授权集团内其他纳税人(以下称“第三方”)为发包方提供建筑服务,并由第三方直接与发包方结算工程款的,由第三方缴纳增值税并向发包方开具增值税发票,与发包方签订建筑合同的建筑企业不缴纳增值税。发包方可凭实际提供建筑服务的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额。授权集团内其他纳税人:则其下各子公司、分公司,统统都属于“集团内其他纳税人”
例如:东方建设集团以集团公司名义中标后,内部授权第一分公司(独立核算单位)为发包方具体施工,并结算工程款开具发票,第一分公司不再与东方建设集团签订内部总分包合同,也不再由第一分公司给集团公司开具发票,集团公司再给发包方开具发票,直接改为第一分公司直接给发包方开具发票,集团公司不再缴纳增值税。发包方合同流是与东方集团公司签订的,虽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东方集团第一分公司的,但第一分公司依然属于东方集团所辖,不算四流不一致,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点击图片即可报名)
还想学习更多财税知识吗?快来看邹老师讲解的施工企业财税疑难热点问答100题(上)吧!
邹老师:正保开放课堂特邀实战专家,正保会计网校《工程会计全盘账务与税务筹划全面提升课》主讲老师。15年以上工程财务从业经验,曾担任2家公司财务顾问,负责3家工程公司财税关系处理,历任4家工程公司财务经理岗位,多家大型国企、民企、事务所及财务咨询管理公司内训讲师,实战经验丰富,从业阅历广泛。现担任某壹级园林绿化工程公司财务经理,主要负责公司内外账处理、项目成本独立核算、纳税申报、项目成本过程控制、财务管理、部门人员招聘、税务筹划、财税关系处理、增值税内训、融资贷款、资产评估等工作,对工程行业财务管理具有深刻的财务功底及感悟,在实战培训班中,以其颇具价值的实战应用和财务技巧讲授受到学员的一致好评和信任!
来自施工企业一线财税实务操作中的各种疑难热点问题精华汇集,涉及税法解读、税务筹划、案例分析,合同审核,成本管控,发票管理、技能操作等等,内容丰富,涉猎广泛,实用实战,有深度有广度并与<工程会计全盘帐务与税务筹划全面提升>主课,相互呼应,构成一个完整的学习系统,并且会根据最新税法政策,随时完善更新,与时俱进。
更多各行业的晋升经验,税务知识,账务处理,天天可看免费直播(听直播,立领代金券,最高可领100元!),惊喜多多!尽在正保会计网校-开放课堂,点击进入了解更多>>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