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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企业取得地时,用为政府垫付工程款等抵顶,没有出让金票据,能否扣除?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fengjunyan 2020/11/18 14:31:51  字体:

【问题】

房地产企业取得地时,用以前为政府垫付工程款等资金抵顶土地出让金。这部分土地成本没有土地出让金票据,能否扣除?

【回答】

土地增值税清算中,扣除项目金额中所归集各项成本和费用,应是实际发生的。除另有规定外,扣除项目须提供合法有效凭证;不能提供合法有效凭证的,不予扣除。

上述做法,属没按规定取得合法有效凭证,其取得土地使用权支出不能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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