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31 苹果版本:8.7.31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一文理清税收筹划思路!会计速看~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fengjunyan 2020/12/10 16:35:47  字体:

总是有财务小伙伴对税收筹划的思路不是很清晰,尝尝做不到面面俱到总会有遗漏。那如何做到整体税收筹划的全面呢?快来一起看下吧~

一、充分利用有伸缩性的税收条文。

税法规定的条文在实际执行时可宽可严,弹性较大,纳税人可以采用一些简单的手法就可以实现税收筹划。”法无明文规定不为过“.例如:按照国税函[2009]98号第九条规定执行,也就是说企业还是存在选择的问题,要么一次性,要么按照不低于3年进行摊销。开办费的摊销企业可以根据经营情况,自主决定是在3年内摊销还是在开始生产经营的第一个月一次摊销,如果企业处于享受税务优惠期,那么就可以采用不低于3年摊销,以达到减免税之目的。

二、充分利用税法的不确定性规定

税法中某些条文不够确定或者不太完整,使人们对有些问题的认识存在多种理解,在实际执行中模棱两可。纳税人往往从自身利益的角度来理解;如果纳税人的这种理解得到了税务机关的默许,也就实现了税收筹划。

三、重组亏损公司来进行税收筹划。

税法规定,公司如果出现年度亏损可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不足弥补的可逐年延续弥补,但最长不超过五年。赢利公司重组亏损公司,利用亏损公司的亏损来抵消赢利公司的利润,就可以达到税收筹划的目的。例如:甲公司2016年度盈利2000万元,需缴纳所得税=2000*25%=500万元,通过对乙公司进行重组,已知乙公司2016年亏损1800万元,这样,通过重组,甲公司2016年缴纳企业所得税=(2000-1800)*25%=50万元,通过该筹划方案实施实现筹划收益=500-50=450万元。

四、利用纳税人的经济性质及税率差异,进行税收筹划。

所得税法是按不同企业的性质分别制定的,这就使等量的所得因企业性质不同而负担的税额不等。公司通过联营、租赁、合资、承包等形式,改变纳税人的经济性质,最终就可以达到少交所得税的目的。

例如: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税率3%,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率13%.

五、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

我国为加快经济发展,鼓励国内外投资者投资及经营各种经济业务。

例如: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公告: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销售的。最新消息——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不超过30万元)的,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

再例如:在企业所得税领域,为了支持小型微利企业的发展,我国从2011年开始,在减低税率的基础上,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一定金额的小型微利企业,实行将年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减半征税优惠(相当于按10%的“税率”计税)。此项优惠政策的上限金额先后经历了3万元、6万元、10万元、20万元、30万元以及本次50万元的五次变化:

2011年度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为3万元;2012年度至2013年度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为6万元;2014年度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为10万元;时至2015年,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为20万元的适用期间为2015年1月至9月份;2015年10月至2016年12月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为30万元。

2017年开始,随着扩大小微企业享受减半征收所得税优惠的范围,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将由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到目前的2018年提高到100万元。

新消息——财税《2019》13号:从2019.01.01至2021.12.31止,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例如:实现300万元应纳税所得额应交企业所得税=100*25%*20%+200*50%*20%=25万元,假设企业毛利率为60%,则实际税负率=25/(300/0.6)*100%=5 %

还想学习更多财税知识吗?

快来正保会计网校-开放课堂

李书义老师讲解的

中小企业税收筹划与会计处理标准化吧!

通过本次课程的学习,您可以掌握税收筹划的实用方法和操作技巧,学会如何结合企业实际来筹划所应缴纳的税负;更教会您以更高的站位来做好企业的财务工作,推进会计核算工作规范化,为企业的可持续性发展创造一个稳定良好的财务管理环境。心动不如行动,快来学习吧!点击图片即可报名>>

正保会计网校



实务学习指南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