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及时接收最新考试资讯及
备考信息
【问题】
没有在汇算清缴前取得有效凭证的,纳税年度以后才取得发票,费用入账年份与发票开具年份不一致,如何处理?
【回答】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对企业发现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按照税收规定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业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
(点击图片即可报名)
还想学习更多财税知识吗?快来看张萍老师讲解的年终决算操作技巧及涉税风险规避吧!
张萍老师:注册会计师,国际注册内审师,在十几年的财务工作中,历任河北某国有企业财务经理、国内大型财务培训教育机构河北地区教学负责人、河北某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主管,业余时间曾对企业、财务公司等单位财务人员进行房地产行业、金融行业营改增等专业培训,财税实操经验丰富。
年终岁末是财务会计决算的时间,本课程将帮助大家通过年终财务结算规范全年账税处理,降低企业财务、税收风险;使税收制度与企业会计制度的差异得以协调,为汇算清缴做好准备工作;同时编制一份让老板满意的年终经营财务分析报告。
更多各行业的晋升经验,税务知识,账务处理,天天可看免费直播(听直播,立领代金券,最高可领100元!),惊喜多多!尽在正保会计网校-开放课堂,点击进入了解更多>>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