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及时接收最新考试资讯及
备考信息
【提问】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且在中国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外籍人员年所得达到12万元,需进行年所得12万元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吗?
【回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2006〕162号)第四条规定,本办法第二条第一项所称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不包括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且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居住不满1年的个人。
因此,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且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居住不满1年的个人,即使年所得达到12万元的,也不需进行年所得12万元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
相关推荐:
上一篇:购入家具 需要分两年抵扣吗
下一篇:残疾人工资加计扣除问题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