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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旧政府补助准则的变化很大,今天我们就来一起学习一下修订后的政府补助准则中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一、准则规定
新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第九条规定,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一)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二)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第十一条规定,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
二、案例解析
(一)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举例:达达公司2017年6月收到政府部门下拨的科研项目专项资金200万员用于研发,项目持续时间为3年,截至2017年年底发生研发项目支出60万,处于研究阶段,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200
贷:递延收益 200
借:递延收益 60
贷:其他收益 60
或
借:递延收益 60
贷:管理费用-研发支出 60
(二)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举例:达达公司在研发一个科研项目,2017年发生研发费用3000万,处于费用化阶段,2017年收到2016年政府相关部门拨付的研发专项资金1500万,收到1500万研发专项资金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1500
贷:管理费用-研发支出 1500
或
借:银行存款 1500
贷:其他收益 1500
大家是否都理解了呢?要想彻底掌握修订后的政府补助准则,必须要系统地进行学习。网校推出最新会计准则解读及账务实操专题。跟着老师学习轻松掌握新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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