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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跨区域涉税事项的办理流程是什么?
【答案】
第一步:纳税人跨省或在自治区内跨盟市 旗县(区)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做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
第二步:在经营地首次办理涉税事宜时,需要向经营地主管税务机关做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
第三步:跨区域经营活动后应当结清经营地税务机关的应纳税款以及其它涉税事项,向经营地主管税务机关做跨区域涉税事项反馈。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现在按跨区域经营合同执行期限作为有限期限,在跨区域经营合同延期的情况下,可以向机构所在地或经营地主管税务机关做跨区域涉税事项延期,延期之后就可以在电子税务局上正常预缴税款和做跨区域涉税事项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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