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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电子发票开具有误可以重开吗?
【答案】
纳税人开具电子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的,可以开具红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示,无需退回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的载体由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转变为符合税务机关规定格式的电子文件,一旦开具无法作废。如您发生开票有误的情形,可以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2号)第七条的规定,先开具红字电子专票进行冲回,再按照正确的金额重新开具一张蓝字电子专票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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