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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企业年度分类管理评定工作正在进行中,企业会关注一些问题,网校为大家整理出来这些热门的问题,一起看看吧~
01
分类不同,会对企业产生哪些影响?
(1)申报提交资料不同
满足条件的一类、二类、三类出口企业可申请成为无纸化管理试点企业,通过无纸化方式方便快捷办理退税申报,四类企业则仍需要提供纸质申报资料;
同时,一、二、三类企业在申报退税时无需提供收汇凭证(仅指在年度收汇期内的出口业务)而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类别为四类的,在申报时需按有关规定提供收汇资料。
(2)退税办理时间不同
在符合各项条件的前提下,各类别出口企业申报的出口退(免)税,税务机关经审核,应自受理企业申报之日起,在下列对应时间内办结出口退(免)税手续:
一类企业:5个工作日;
二类企业:10个工作日;
三类企业:15个工作日;
四类企业:20个工作日。
除此之外,主管税务机关还可为一类出口企业提供绿色办税通道(特约服务区),优先办理出口退税,并建立重点联系制度,及时解决企业有关出口退(免)税问题。
02
怎样申请能评定为一类企业呢?
一要符合条件,一类出口企业评定标准如下:
二要提出申请,申请管理类别评定为一类的出口企业,应于企业纳税信用级别评价结果确定的当月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生产型出口企业生产能力情况报告》(仅生产企业填报 )、《出口退(免)税企业内部风险控制体系建设情况报告》。在符合上述各项条件的情况下,主管税务机关会在规定时限内为企业做出评定。
03
哪些企业会被评定为四类?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口企业,其出口企业管理类别应评定为四类:
(一)评定时纳税信用级别为 D 级。
(二)上一年度发生过拒绝向税务机关提供有关出口退(免)税账簿、原始凭证、申报资料、备案单证等情形。
(三)上一年度因违反出口退(免)税有关规定,被税务机关行政处罚或被司法机关处理过的。
(四)评定时企业因骗取出口退税被停止出口退税权,或者停止出口退税权届满后未满 2 年。
(五)四类出口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新成立的出口企业。
(六)列入国家联合惩戒对象的失信企业。
(七)海关企业信用管理类别认定为失信企业。
(八)外汇管理的分类管理等级为 C 级。
(九)存在省税务局规定的其他严重失信或风险情形。
所以,企业的分类评定受税务、海关、外汇等多重因素影响,需要在多方面加以关注哦!
04
对于评定结果有异议应该如何处理?
出口企业因纳税信用级别、海关企业信用管理类别、外汇管理的分类管理等级等发生变化,或者对分类管理类别评定结果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向负责评定出口企业管理类别的税务机关提出重新评定管理类别。
有关税务机关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6 年第 46 号 ) 的规定,自收到企业复评资料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完成评定工作。
05
新办出口企业一般是什么类别?信用评级为M级又对应什么类别呢?
在税务机关完成年度管理类别评定后新增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的出口企业,其出口企业管理类别应确定为三类。评定时纳税信用级别为C级、M级或尚未评价纳税信用级别的,出口企业分类管理类别应评定为三类。
06
企业可以跳级评定么?
负责评定出口企业管理类别的税务机关在评定出口企业的管理类别时,应根据出口企业上一年度的管理类别,按照四类、三类、二类、一类的顺序逐级晋级,原则上不得越级评定。四类出口企业自评定之日起, 12个月内不得评定为其他管理类别。
此处需要注意:虽然升级原则上不能越级,但是如果一类、二类、三类出口企业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出口企业管理类别应调整为四类:
1.拒绝提供有关出口退(免)税账簿、原始凭证、申报资料、备案单证的。
2.因违反出口退(免)税有关规定,被税务机关行政处罚或被司法机关处理。
3.被列为国家联合惩戒对象的失信企业。
向上跨级不易,向下“跳级”是可能会发生的哦,所以请按有关规定处理好相关事宜!
请注意,年度评定结果于评定完成后的次月1日起生效,动态调整和复评于评定完成后的次日起生效。新的管理类别生效前,已申报的出口退(免)税,仍按原类别办理。
温馨提示
如果不清楚在哪里能看到出口企业的类别,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进入“我要查询”——“出口退税信息查询”——“企业备案信息查询”——“拓展信息”中查看。申请评定为一类和申请复评也同样在电子税务局中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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