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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什么情况可以申请纳税信用补评?
【答案】
纳税人因以下情形解除,或对当期未予评价有异议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补充评价↓↓↓
1、因涉嫌税收违法被立案查处尚未结案的;
2、被审计、财政部门依法查出税收违法行为,税务机关正在依法处理,尚未办结的;
3、已申请税务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尚未结案的。
另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15号)规定,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可自愿参与纳税信用评价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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