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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以前年度销售的自助餐餐券,客户没有消费,是否可以转收入?
【答案】
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三十九条规定:企业向客户预收销售商品款项的,应当首先将该款项确认为负债,待履行了相关履约义务时再转为收入。当企业预收款项无需退回,且客户可能会放弃其全部或部分合同权利时,企业预期将有权获得与客户所放弃的合同权利相关的金额的,应当按照客户行使合同权利的模式按比例将上述金额确认为收入;否则,企业只有在客户要求其履行剩余履约义务的可能性极低时,才能将上述负债的相关余额转为收入。
依据上述规定,您说的情况,贵司可以将销售的自助餐餐券款结转确认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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