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41 苹果版本:8.7.40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哪些人的劳务报酬可以采用累计预扣法?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jy 2024/10/21 10:46:38  字体:

劳务报酬累计预扣法能够更好地反映纳税人的实际负担能力,减少因收入波动导致的税负不均,对于全年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纳税人,可以暂时不预扣缴个人所得税,从而减轻其经济压力。那么,哪些人可以适用这一政策呢?

实务问答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调整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定,扣缴义务人向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支付佣金收入时,应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个税税款;正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学生因实习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的,扣缴义务人可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个税税款。

更多推荐:

免费资料 会计培训 财税政策

“三流合一反向开票”的优点有哪些?

劳务派遣服务的相关企业所得税政策

实务学习指南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