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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材料成本差异的确认和结转应如何处理?
答:计划成本法下,材料成本差异=实际成本-计划成本,如果实际成本大于计划成本,则属于超支差异,反之属于节约差异。
企业在采用计划成本核算时,购入时的材料按实际成本计入“材料采购”科目:
借:材料采购(实际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账款/应付票据等
验收入库后按计划成本计入“原材料”,两者的差额计入“材料成本差异”科目中核算:
借:原材料(计划成本)
材料成本差异(超支差异)
贷:材料采购(实际成本)
(或)材料成本差异(节约差异)
发出材料时结转发出材料的节约成本差异时:
借:材料成本差异(节约差异=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材料成本差异率)
贷: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
发出材料时结转发出材料的超支成本差异时:
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
贷:材料成本差异(超支差异=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材料成本差异率)
材料成本差异率=(期初结存材料的成本差异+本期验收入库材料的成本差异)÷(期初结存材料的计划成本+本期验收入库材料的计划成本)×100%
总结起来就是:“材料成本差异”科目借方登记超支差异及发出材料应负担的节约差异,贷方登记节约差异及发出材料应负担的超支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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