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应该如何处置?
答:
企业出售、转让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应当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科目;
按照该项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借记“其他业务成本”科目,按照该项投资性房地产的累计折旧或累计摊销,借记“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或“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摊销”科目;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减值准备,借记“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科目。
①取得处置收入(价款)
借:银行存款(处置收入净额)
贷:其他业务收入
②结转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
借:其他业务成本(账面价值)
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摊销)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贷:投资性房地产(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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