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财政部作出决定(财政部令第76号),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做了修改,即对公允价值进行了重新表述。修改情况如下:
修改前的表述:(五)公允价值。在公允价值计量下,资产和负债按照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计量。
修改后的表述:(五)公允价值。在公允价值计量下,资产和负债按照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计量。
每位财会专业人员都很熟悉公允价值的表述,我们之前背得滚瓜烂熟的那一句话,现在换成另一句了,对那些比较怀旧的人来说,可能还真不太习惯。不过,还是那个规律,刚开始很陌生,多读几次多看几次,慢慢的也就熟悉了。
可能有人会问,这次基本准则的修订有什么意义吗?
首先,在基本准则修改前,已经印发了新的第39号准则《公允价值计量》,可以认为这是一种配合。一方面根据新形势、新情况,对公允价值的计量和做法已经有了新的要求和内涵,因此应该修改会计准则中对公允价值的要求和表述;另一方面,公允价值计量的确非常重要,从39号准则的印发和基本准则的修改我们可以看出,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开始正式在会计计量中大规模引入公允计量模式。
其次,基本准则的修订肯定对会计教材和考试形成比较大的影响。所有教材中关于公允价值的表述都要修改为最新的表述,而新准则中对公允价值计量的要求,也是所有新的考试中所采用的标准。
最后,对基本准则的修订最主要的目的当然是服务于经济活动,提升会计活动中对公允价值计量的准确性、规范性等等。包括财会专业人员在内的人们都知道会计计量的重要性,毋庸多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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