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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收支转账业务如何处理更得当

2015-09-11 16:13 来源:中国会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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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期末、年终收支转账业务,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下称“新制度”)较之1997年颁布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下称“原制度”)增加了许多内容。经过认真研究分析认为,会计人员弄明白新制度与原制度的一些异同,在处理收支转账业务的压力就会大大降低。

事业单位收支转账业务如何处理更得当

新制度与原制度的差异

“结余”分拆为“结转”和“结余”。随着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等公共财政改革的不断深化,对单位收支预算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可是目前一些单位预算资金当年不能形成实际支出,形成较多的剩余资金。随着长时间的累积,数额越来越大,情况也越来越复杂,管理上的难度加大。

为了严格预算执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维护预算的严肃性,需要加强这部分资金的管理,并要根据不同资金的不同性质和特征,采取具体的管理措施。因此,新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会计制度都在原制度“结余”概念的基础上,将其具体拆分为“结转”和“结余”。

《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新制度规定,结转和结余是指事业单位年度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结转资金是指当年预算已执行但未完成,或者因故未执行,下一年度需要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结余资金是指当年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者因故终止,当年剩余的资金。经营收支结转和结余应当单独反映。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的管理,应当按照同级财政部门的规定执行。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是下年需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财政拨款资金。

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不得提取职工福利资金和转入事业基金,而应全部统筹用于编制以后年度部门预算。非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按照规定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资金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剩余部分作为事业基金用于弥补以后年度单位收支差额;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这样进行改革,不仅有利于实现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减少财政拨款资金沉淀,而且有利于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改革,规范事业单位财务管理。

收支转账业务不只是在年终才会发生。尽管老制度中也有“期末”结转收支的规定,但长期以来,受国家预算管理制度等因素的影响,包括事业单位会计在内的预算会计都是在年终才办理收支业务结转。新制度尽管仍然采用了“期末”“年终”两个词语,但由于事业单位的会计报表发生了变化,如资产负债表取消了“收入类”和“支出类”科目,不再分为“资产部类”和“负债部类”,所以事业单位必须在期末进行收支转账后,才能填列会计报表上“净资产”各项目“期末余额”栏内的数字。

个别会计科目年终没有余额。除了收支类科目年终没有余额外,下列会计科目年终也没有余额:“事业结余”科目期末如为贷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自年初至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事业结余;如为借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自年初至报告期末累计发生的事业亏损。年末结账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科目用于核算事业单位本年度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的情况和结果。年末结账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经营结余”科目期末如为贷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自年初至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经营结余,弥补以前年度经营亏损后的经营结余;如为借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发生的经营亏损。年末结账后,本科目一般无余额;如为借方结余,反映事业单位累计发生的经营亏损。

收支转账业务处理的变化对会计人员和软件公司都提出了挑战。事业单位收支转账业务处理工作,既是事业单位重中之重的会计工作,也是许多会计人员都感到头疼的一件事情。处理此类业务不仅非常繁琐、复杂,而且涉及的财务政策比较多,稍有不慎就会出现失误。轻则造成会计信息失真,成为难以弥补的遗留账务问题;重则导致财务风险,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所以,会计人员面对新制度收支转账业务处理难度加大的现实,应当克服畏难情绪,积极认真学习好新制度,不放过每一个细节业务处理方法。

新制度不仅给会计人员提出了新的挑战,也给会计软件公司提出了新的挑战。根据新制度的规定,涉及收支业务结转的会计科目像老制度那样,依照“收支科目、事业结余、结余分配、事业基金”的顺序,全额、直接结转的十分有限,大部分业务都需要分析判断后才能办理账务处理。那么,事业单位会计人员想借助会计软件自动月结、年结的时代也随之成为历史。为此,会计人员必须破除处理收支转账业务可以依靠“电脑———会计软件”,而不用“人脑———人工编制会计凭证”的懒惰思想。针对会计软件可以“自动结账”这个“卖点”的消失,会计软件公司也要积极适应新制度的要求,设计更加人性化的事业单位会计软件。

重视年终清理结算与结账前资产负债表

年终清理结算是年终结账和转账的重要工作。新制度虽然没有像老制度设置“第三部分年终清理结算和结账”,但此项工作在年终仍需进行,不可放弃。事业单位在年度终了前,应根据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的决算编审工作要求,对各项收支账目、往来款项、货币资金和财产物资进行全面的年终清理结算,在此基础上办理年度结账,编报决算。

清理、核对年度预算收支数字和各项缴拨款项、上交下拨款项数字。年终前,对财政部门、上级单位和所属各单位之间的全年预算数(包括追加追减和上、下划数字)以及应上交、拨补的款项等,都应按规定逐笔进行清理结算,保证上下级之间的年度预算数、领拨经费数和上交、下拨数一致。

为了准确反映各项收支数额,凡属本年度的应拨应交款项,应当在12月31日前汇达对方。主管会计单位对所属各单位的拨款应截至12月25日为止,逾期一般不再下拨。

凡属本年的各项收入都应及时入账。本年的各项应缴预算款和应缴财政专户的非税收入,应在年终前全部上缴。属于本年的各项支出,应按规定的支出用途如实列报。

年度单位支出决算,一律以基层用款单位截至12月31日的本年实际支出数为准,不得将年终前预拨下年的预算拨款列入本年的支出,也不得以上级会计单位的拨款数代替基层会计单位的实际支出数。

事业单位的往来款项,年终前应尽量清理完毕。按照有关规定应当转作各项收入或各项支出的往来款项要及时转入各有关账户,编入本年决算。

事业单位年终应及时同开户银行对账,银行存款账面余额应同银行对账单的余额核对相符。现金账面余额应同库存现金核对相符。有价证券账面数字,一般应同实存的有价证券核对相符。

年终前,应对各项财产物资进行清理盘点。发生盘盈、盘亏的,应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作出处理,调整账务,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编制结账前资产负债表是年终转账时不可忽视的一个环节。事业单位在年终清理结算的基础上进行年终结账。年终结账包括年终转账、结清旧账和记入新账。

年终转账。账目核对无误后,首先计算出各账户借方或贷方的12月份合计数和全年累计数,结出12月末的余额。然后,编制结账前的“资产负债表”,试算平衡后,再将应对冲结转的各个收支账户的余额按年终冲转办法,填制12月31日的记账凭单办理结账冲转。

结清旧账。将转账后无余额的账户结出全年总累计数,然后在下面划双红线,表示本账户全部结清。对年终有余额的账户,在“全年累计数”下行的“摘要”栏内注明“结转下年”字样,再在下面划双红线,表示年终余额转入新账,旧账结束。

记入新账。根据本年度各账户余额,编制年终决算的“资产负债表”和有关明细表。将表列各账户的年终余额数(不编制记账凭单),直接记入新年度相应的各有关账户,并在“摘要”栏注明“上年结转”字样,以区别新年度发生数。

事业单位的决算经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审批后,需调整决算数字时,应作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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