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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是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对于无形资产的核算以及账务的处理你有哪些了解呢?
无形资产的核算
1.无形资产的取得:无形资产应按取得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1)外购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提示】下列各项不包括在无形资产的初始成本中:
①引入新产品进行宣传发生的广告费、管理费用及其他间接费用;
②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以后发生的费用。
(2)企业自行研究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自满足资本化条件的时点至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无形资产的创造、生产并使该资产能够以管理层预定的方式运作的必要支出总和。
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所发生的支出应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支出计入当期管理费用;开发阶段支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应当确认为无形资产;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应当计入当期管理费用。
【提示】
(1)如果无法可靠区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支出,应当将其所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
(2)“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余额列示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开发支出”项目。
无形资产的摊销
(1)无形资产的摊销范围
企业应当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应进行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应摊销。
(2)无形资产的应摊销金额、摊销期和摊销方法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通常其残值视为零,但下列情况除外:
①有第三方承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购买该无形资产;
②可以根据活跃市场得到预计残值信息,并且该市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很可能存在。
无形资产的应摊销金额是指无形资产的成本扣除预计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应当自可供使用(即其达到预定用途)当月起开始摊销,处置当月不再摊销。
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即直线法)、生产总量法等。企业选择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应当反映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应当采用直线法摊销。
无形资产摊销的会计处理:
借:制造费用(用于产品生产)
管理费用(管理用无形资产)
其他业务成本(出租的无形资产)
贷:累计摊销
无形资产的处置
企业处置无形资产,应将所得价款(不包括增值税)扣除该项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以及相关税费(不包括增值税)后的差额,计入资产处置损益。
无形资产处置——营业外收支?资产处置收益?
无形资产的出售利得,根据修订后的新报表,放在“资产处置收益”中列示。固定资产的报废毁损,仍旧放在“营业外支出”中。
基本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含税)
累计摊销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贷:无形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方差额:资产处置损益(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借方差额:资产处置损益(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无形资产的减值
(1)无形资产减值金额的确定
无形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时,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企业应当将该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无形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提示】无形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无形资产加计扣除风险规避
财税[2015]119号文规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一)加计扣除规定
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本年度实际发生额的50%,从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在税前摊销。
《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8]99号文)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一)加计扣除规定
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本年度实际发生额的75%,从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研发加计扣除的风险
会计前置风险
研究阶段:
•平时:
借: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
贷:原材料
银行存款
应付职工薪酬
月末:
借:管理费用
贷: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
•开发阶段:
1.不符合资本化条件时处理同上。
2.符合资本化条件时:
(1)平时:
借: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
贷:原材料
银行存款
应付职工薪酬
(2)月末不结转;
(3)符合无形资产确认条件时:
借:无形资产
贷: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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