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41 苹果版本:8.7.40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如何正确理解和运用增值税价外费用?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sylll 2021/01/07 17:47:44  字体:

【问题】

如何正确理解和运用增值税价外费用?

【回答】

增值税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条例第六条第一款所称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实务中,很多人往往会把增值税价外费用混淆为营业收入而计缴营业税或直接冲减费用。如延期付款利息和包装物租金,往往只看到“利息、租金”,所以就自以为是的计缴营业税,结果就被税务稽查以偷漏税查处,被查补税金和滞纳金。(注意,此时没有罚款哦,如果税务加处罚款就是错误的),当然,交税后,别忘了申请退回已交的营业税和相关利息。

税法: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3年内,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5年。(没有罚款)

税法:依法申请收回多缴的税款。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税款之日起3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利息一般按活期存款利率计算)。

想要了解关于内外帐分录问题的小伙伴,快去学习

熊超老师讲解的

内外帐分录处理事务吧!!!

熊超老师:会计师、税务师,财税实务专家。 5A级事务所从事税务鉴证、顾问和税务咨询实务工作多年,擅长进行企业税务风险管控和纳税筹划的实务运用。20+年奋斗在中小企业财税实务第一线,实战经验丰富,心得独到。曾在多家全国性的知名会计培训机构(面授)担任会计实操讲师,洞悉理论与实操的差异,知晓企业所需与学员所求,所以授课特别接地气,并且在国内首倡“税会一体化”教学法,让税会的实务运用不再是一件难事。

课程收益:通过学习规范全面的讲解了内外账会计科目设置,通过本课程学习能全面掌握日常经济事项凭证编制的会计分录,核算方法和账务处理技巧,解决实务工作中的难点问题。点击下方图片即可报名>>

正保会计网校

更多财税免费直播课程,尽在正保会计网校-开放课堂

(每天都有免费直播课程,看直播立即领取代金券,最高可领50元!)



实务学习指南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