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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企业可弥补亏损的限额是多少?
【回答】
除特殊规定外,企业以前年度发生的在可弥补期限内的亏损,可用企业当年实现的纳税所得弥补,没有弥补限额。
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第六条的规定,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企业合并,可由合并企业弥补的被合并企业亏损的限额=被合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x截至合并业务发生当年年末国家发行的最长期限的国债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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