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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我公司今年购买了一批材料并销售,款项已支付,如果到年底未取得发票,是否影响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回答】
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因此,如果企业在汇算清缴前取得发票,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底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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