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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研发人员为研发项目发生的差旅费支出可以加计扣除吗?
【回答】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第六条规定,其他相关费用是指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如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分析、评议、论证、鉴定、评审、评估、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差旅费、会议费,职工福利费、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
此类费用总额不得超过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10%。
根据上述规定,研发人员为研发项目发生的差旅费支出做为其他相关费用可以加计扣除,但其他相关费用总额不得超过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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