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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允许当年一次性全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并允许在税前实行100%加计扣除。该优惠政策在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申报和年度纳税申报时,通过填报申报表相关行次即可享受优惠。
现在正是四季度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时期,享受该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表如何填报?下面我们以举例方式说明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如何填报。
例:A公司是一家高新技术企业, 2022 年 10 月初购入一台设备 1000 万元,于10月投入使用由“在建工程”科目结转到“固定资产”科目并于11月份开始计提折旧。11月份购入一台设备 400 万元,于12月投入使用由“在建工程”科目结转到“固定资产”科目,2023年1月份开始计提折旧。两台设备均按 10 年计提折旧,预计净残值为零,税收最低折旧年限与会计折旧年限相同。
一次性税前扣除填报
高新技术企业购置的1000万元的设备,填报《资产加速折旧、摊销(扣除)优惠明细表》(A201020)第2 行“二、一次性扣除”下的明细行次 “高新技术企业购进单价 500 万元以上设备、器具一次性扣除”事项;购置的400万元的设备,填报《资产加速折旧、摊销(扣除)优惠明细表》(A201020)第2 行“二、一次性扣除”下的明细行次“高新技术企业购进单价 500 万元以下设备、器具一次性扣除”。填报完成后,将“纳税调减金额”列次的合计值(第 3 行第 5 列)同步填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 类)》(A200000)第 6 行“资产加速折旧、摊销(扣除)调减额(填写 A201020)”中。
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的,可在《资产加速折旧、摊销(扣除)优惠明细表》(A201020)的下拉菜单中选择相应的优惠事项,并填写具体信息,申报系统将同步自动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 类)》(A200000)第 6 行“资产加速折旧、摊销(扣除)调减额(填写 A201020)”。报表填报如下:
按 100%加计扣除填报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 类)》(A200000)第 7 行“减:免税收入、减计收入、加计扣除”下的明细行次“高新技术企业设备器具加计扣除(按 100%加计扣除)”填报加计扣除金额。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的,申报系统自动填报相关事项及加计扣除金额。报表填报如下:
最后提醒大家,2022年四季度购入的研发设备,不仅可以享受财政部 税务总局和科技部公告2022年第28号规定的一次性税前扣除和按 100%加计扣除,还可以享受研发费的加计扣除。
2022年12月份购入的设备,可以在2022年四季度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时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和按 100%加计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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