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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小规模纳税人本季度销售超过30万了,如何申报?若有未开票收入如何申报?
【回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第七条规定,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应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相应栏次,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2%计算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未开票收入填报在第一栏“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栏次,若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则一并填报在“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或者“未达起征点销售额”相关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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