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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固定资产是什么?
答: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问:固定资产在什么情况下不得税前扣除?
答:下列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一) 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二) 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三) 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四) 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五) 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六) 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七) 其他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
问:固定资产折旧的起始时间是什么时候?
答: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问:固定资产有哪些折旧方法?
答:固定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或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的,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六十条规定折旧年限的60%;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可以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
问:固定资产最少要折旧多少年?
答: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一) 房屋、建筑物,为20年;(二) 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三) 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四) 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五) 电子设备,为3年。
问:固定资产改扩建支出可以扣除吗?
答: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规定摊销的,准予扣除。其他改建的固定资产,以改建过程中发生的改建支出增加计税基础。
问: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如何扣除?
答: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照规定摊销的,准予扣除。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支出:(一)修理支出达到取得固定资产时的计税基础50%以上;(二)修理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延长2年以上。"
问:我公司2022年购进了一台生产设备,价值400万元,在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应当如何扣除?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设备 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规定,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500万元的,仍按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6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加大支持科技创新税前扣除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公告2022年第28号)规定,高新技术企业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允许当年一次性全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并允许在税前实行100%加计扣除。
上述所称设备、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
问:我公司是小微企业,在2022年购进了一台生产设备,价值800万元,在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应当如何扣除?
答:中小微企业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在500万元以上的,按照单位价值的一定比例自愿选择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其中,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最低折旧年限为3年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的10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最低折旧年限为4年、5年、10年的,单位价值的5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其余50%按规定在剩余年度计算折旧进行税前扣除。
企业选择适用上述政策当年不足扣除形成的亏损,可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弥补,享受其他延长亏损结转年限政策的企业可按现行规定执行。
中小微企业可按季(月)在预缴申报时享受上述政策。本公告发布前企业在2022年已购置的设备、器具,可在本公告发布后的预缴申报、年度汇算清缴时享受。
中小微企业可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核算需要自行选择享受上述政策,当年度未选择享受的,以后年度不得再变更享受。
问:我公司2021年12月购进的单价不超过500万的固定资产,能否在2021年一次性扣除?
答:不可以。固定资产在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所属年度一次性税前扣除,该固定资产应当在2022年扣除。
问:企业的固定资产享受一次性扣除需要备案吗?
答:企业享受优惠事项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企业应当根据经营情况以及相关税收规定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优惠事项规定的条件,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照《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管理目录》列示的时间自行计算减免税额,并通过填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享受税收优惠。同时,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的规定归集和留存相关资料备查。主要留存备查资料是:
1. 固定资产的功能、预计使用年限短于规定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的理由、证明资料及有关情况的说明;
2. 被替代的旧固定资产的功能、使用及处置等情况的说明;
3.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拟采用的方法和折旧额的说明,外购软件拟缩短折旧或摊销年限情况的说明;
4. 集成电路生产企业证明材料;
5. 购入固定资产或软件的发票、记账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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