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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企业的固定资产享受一次性扣除需要备案吗?
【回答】
企业享受优惠事项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企业应当根据经营情况以及相关税收规定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优惠事项规定的条件,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照《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管理目录》列示的时间自行计算减免税额,并通过填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享受税收优惠。同时,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的规定归集和留存相关资料备查。
主要留存备查资料是:
1. 固定资产的功能、预计使用年限短于规定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的理由、证明资料及有关情况的说明;
2. 被替代的旧固定资产的功能、使用及处置等情况的说明;
3.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拟采用的方法和折旧额的说明,外购软件拟缩短折旧或摊销年限情况的说明;
4. 集成电路生产企业证明材料;
5. 购入固定资产或软件的发票、记账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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