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及时接收最新考试资讯及
备考信息
【问题】
单位用职工福利费为个人购买汽车、住房、电子计算机等,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回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活补助费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55号)第二条规定:
下列收入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应当并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1. 从超出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补助;
2. 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本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
3. 单位为个人购买汽车、住房、电子计算机等不属于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性质的支出。
■ 学习财税知识,提升实操能力,只有提升了个人核心竞争力,才能有提涨薪的底气。 实务会员:岗位体系化课程,助力会计职场跨越,分为3个阶段好课:会计上岗,总账会计,主管经理。点击了解详情>>
更多推荐: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