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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责令限期改正,是指当纳税人出现税收违法行为时,税务机关先提醒其存在违法事项,并给与自行改正的机会,以达到纠正违法状态的目的。当纳税人明确自己的违法行为时,税务机关再根据改正情况考虑是否再给与其行政处罚等。通知书即为以书面告知的形式,送达被告知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等税收相关的法律法规中,对税务机关适用责令限期改正的情况进行了说明,并明确其法律效果。
哪些情况会收到税务机关制发的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呢?
1. 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
2. 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
3. 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帐簿或者保管记帐凭证和有关资料。
4. 未按照规定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查。
5. 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或者损毁或者擅自改动税控装置。
6.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
7.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
8. 非法印制、转借、倒卖、变造或者伪造完税凭证。
9.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逃避、拒绝或者以其他方式阻挠税务机关检查。
收到责令限改通知书也别慌,按照通知书上的具体整改内容执行,并且在规定期限之内完成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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