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及时接收最新考试资讯及
备考信息
【问题】
高温补贴是否要纳入工资总额?
【回答】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卫生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印发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89号)第十七条规定:“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更多推荐:
上一篇:什么是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
下一篇:如何申报水资源税呢?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