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及时接收最新考试资讯及
备考信息
【问题】
会计凭证、账簿等是保存30年还是10年?
【回答】
会计法和税法对保管上的要求不同。
1、会计上: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应当保存30年。
2、税务上: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纳税申报表等涉税资料应保存10年。
参考政策:
1、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规定,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发票、出口凭证以及其他有关涉税资料应当合法、真实、完整。
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发票、出口凭证以及其他有关涉税资料应当保存10年;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此,账簿等涉税资料应当保存10年,不得擅自销毁。
2、《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令第79号)的规定,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的保管期限是30年,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保管期限是永久。
3.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未按规定设置、保管账册或者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更多推荐:
上一篇:出差的车票退票费凭证能否抵扣?
下一篇:保障性住房有哪些契税优惠政策?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