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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企业可以在业务发生前,提前开具发票吗?
【回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764号)第二十一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开具纸质发票应当加盖发票专用章。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一)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发票,或者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8号)附件2: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二十六条、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不可以在业务发生前提前开具发票,否则,存在可能被税务机关罚款的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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