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及时接收最新考试资讯及
备考信息
【问题】
免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文件有哪些?
【回答】
一、根据《财政部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18号)第二条第一款规定,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二、《财政部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98号)规定:四、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三、《关于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3年第8号)第二条的规定,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继续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关于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3年第8号)第三条的规定,本公告执行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
更多推荐: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