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31 苹果版本:8.7.31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销售2013年8月1日以前购进的小汽车,适用税率是多少?

来源: 山西税务 编辑:那个人 2024/02/01 11:43:36  字体:

【问题】

销售2013年8月1日以前购进的小汽车,适用税率是多少?

【回答】

固定资产中的小汽车、摩托车、游艇从2013年8月1日起,其进项税额准予抵扣。一般纳税人销售2013年8月1日之前购进的,可以采用简易计税方式,按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开具3%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如果纳税人放弃税收优惠按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税款,则可以给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更多推荐:

免费资料 会计培训 财税政策

【免费领取】一套近乎完美的财务工作流程

破解Vlookup#NA谜团,成为高效数据匹配达人

实务学习指南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