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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需要留存备查哪些资料?
【回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规定,需留存备查以下资料:
(1)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
(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料;
(3)知识产权相关材料;
(4)年度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范围的说明,高新技术产品(服务)及对应收入资料;
(5)年度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证明材料;
(6)当年和前两个会计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及占同期销售收入比例、研发费用管理资料以及研发费用辅助账,研发费用结构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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